2008年7月2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五版:旁听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怎样挽救被摘了乌纱的犯人

  口述:鲁建光
  整理:黄知民

 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,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中慢慢形成了一个新的群体——职务犯。他们中有些曾经位高权重、呼风唤雨,到监狱服刑后,往往不能正视自己,无法安心改造。为了让他们认罪服法,重新做人,监狱的管教民警往往要花上多倍的精力去改造他们误入歧途的灵魂,将他们带上光明的正道。

  打掉职务犯不切实际的幻想
  我从事监管改造罪犯工作已经二十多年了,见过形形色色的罪犯,也成功地改造和转化了许多不同类型的罪犯。这几年,监狱里让我从事对职务犯的改造工作,对我来说是种挑战。按照我的性格,既然叫我来做这项工作了,我就一定要把它做好,不达目的,誓不罢休。
  要改造好职务犯,说难也难,说不难也不难。如果你不了解他们的特点,不因人施教,教育改造起来就会缘木求鱼,达不到目的。所以你得先了解这些职务犯的特点,平时的生活习惯、心理、爱好等,搭准他们的脉搏,并且在许多方面胜过他们一筹,这样才能让他们信服。
  周某曾是个副市长,犯受贿罪被判刑。刚进监狱时,他的心态十分不好。周某为官多年,长期处于“我不求人人求我”的状况。他认为自己所得到的一切,都是自我奋斗的结果,从而不可一世,横行霸道。如今他由一个“人上人”,变成了“人下人”,身份、地位、生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。他一时难以适应这种人生的落差和严格的管教生活,总是沉湎在过去的回忆中无法自拔,不愿面对现实。
  针对他的这种状况,我就着重进行适应性教育。要他明确这是什么地方,你是来干什么的?让他丢掉幻想。
  有一次,我找他个别教育时,严肃地对他说,这里是惩罚和改造罪犯的场所,你是来服刑改造的。你犯了罪,罪罚相当,这是罪有应得,咎由自取。你要承认现实,认罪服法,尽快地转换角色。这才是你唯一正确的选择,也只有这样,你才能走好今后改造的路。
  当时谈完话后,他表面上什么都没说,但我发现他的内心起了变化。后来,我又找周某个别谈话,他跟我说,送礼是人之常情,是两厢情愿的事,法院判他有罪,他觉得不甘心。看到周某终于肯敞开心扉,我便乘热打铁地给他摆事实讲道理:你用组织赋予你的权力,大慷国家和集体之慨,为自己捞取好处,置大家的利益于不顾,这是人之常情吗?这是损公肥私,是祸国殃民,是给党抹了黑。再说,你口口声声说这是朋友间的礼尚往来和“友谊”,现在你进了监狱,手中没有了权力,你自己想想,还有几个朋友经常来探望你,经常给你送钱送物的?他听完后默不作声。
  自从那次谈话以后,周某开朗了很多,不再像刚进监狱时那样唉声叹气、抵触情绪强烈,他终于能直面现实,开始了积极的改造。

  特殊的谈话方式事半功倍
  改造职务犯不能用改造一般刑事犯的方法,在个别教育时尤其如此。否则会使他们产生不适感和逆反心理,教育的效果就大打折扣。如果选择他们所习惯的方式,如组织谈话式口吻对其进行教育,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
  记得有一次,我找一位曾经当过局长、刚收押不久的职务犯王某谈话,我对他直呼其名、态度严肃。他当即表现得有点茫然若失、无所适从,回答时不是文不对题,就是有上一句没下一句的。后来,我改换了一种方式,以“组织”找“下属”谈话的方式和他谈话,他马上就进入了角色,恭恭敬敬地坐好,一五一十地谈了自己的想法。
  职务犯在位时就很要面子,自尊心特强,到了监狱后,对于剃光头、穿囚服、睡集体宿舍的生活方式很不习惯。针对这一情况,在教育改造他们时,我就采用宽严相济、恩威并用的方法。平时多关心少训斥,多个别谈少公开训。我在生活上尽量给他们适当的关照,渐渐打开他们的心结。
  在职务犯中普遍存在着一种攀比心理,哪怕在监狱这种环境里,他们的官本位和等级思想仍然很严重。他们习惯于把其他职务犯作为自己的竞争对手,也还想时常体验过去的那种荣耀。尽管在改造场所,这种“荣耀”几乎不存在,但仍不时地有所流露。他们中有的希望能担任小组长之类的职务,有时哪怕替管教民警传达一下指令也感觉甚好。由于这种心理的存在,他们不仅会为改造岗位而煞费苦心,有时还常常为了生活待遇、接见次数等细节问题互相攀比。比如周某,他在这方面就表现得比较典型。他因为原先担任过副市长,对这些问题分外计较。他甚至对某人吃得好、来探望的人多,而自己没人来送东西、探望的人少而耿耿于怀。对于这种现象,我在管理过程中特别注意对其进行控制,时刻防止他们产生这种优越感,防止他们利用民警的信任而搞一些小名堂。

  人生观价值观再教育
  有的职务犯表面看起来比较老实,一天到晚点头哈腰,对民警惟命是从,对同犯哼哼哈哈,表现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。但实际上他们表面认罪,心里仍有不甘。他们认为在公开场合不认罪,自己会吃亏,胳膊毕竟扳不过大腿,但离真正从内心深处认罪服法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。他们对犯罪的自身因素轻描淡写,常常把它归咎于客观。有的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就这样,人在江湖,身不由己;有的认为是没搞好关系,遭到了打击报复;有的认为自己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,“后台”不硬、没有靠山;有的认为自己不够圆滑、不奸诈,上了人家的当,等等。
  如某市的原局长李某在与其他职务犯的比较中,认为自己是轻罪重判吃大亏了。他认为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,是为单位和大家谋福利,即使要处理,给个党纪政纪处分也就差不多了。他的内心深处甚至还存在着“平反”和官复原职的幻想。指望有朝一日,能“拨开乌云见太阳”,或是政策法律发生了变化,梦想能重返领导岗位再过上那种颐指气使的日子,至少出狱后在某些方面还能享受特殊待遇。因此,他平时非常喜欢翻报纸、听广播、看电视,了解时事政治,揣摩时局,作出一些主观臆断。正因为职务犯中有这种情况存在,因此对他们进行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政治、法律、道德的教育就显得非常必要。
  在平时的了解中,我发现他们中有些人的理论知识并不缺乏,但他们往往没有真正理解其内涵。在位时,他们的学习往往只注重字面上的理解,敷衍了事,只要求别人怎么做,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事外,认为自己是个特殊的人。他们中有不少人从上学、工作到提拔,都缺少真正意义上的磨练,对于是非善恶等方面缺少判别的标准。再加上周围有人奉承拍马,有声色犬马的诱惑和权钱交易的平台,走上歧路也就不可避免了。
  我就针对他们的这些特点,把握好思想教育的时机,比如通过法律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是如何触犯法律、如何身陷囹圄的。通过道德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是如何变坏、如何蜕化变质的。通过在党旗下的忏悔,让他们深刻反思自己是如何堕落,如何给党旗抹黑的。经过这些教育,许多职务犯都感慨地说,原来总嫌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太深奥,人生观教育漫无边际,看不见摸不着,其实真正去参悟了,才发现这些道理恰恰是最平凡、最贴近生活实际的真理。今后只有依法办事,诚实做人,才会无愧于他人,也无愧于自己。